
公正性声明
1、本公司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检测机构,自愿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本公司质量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本公司实施检测工作的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保证所有检测结果绝不在任何利益驱动下偏离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
3、本公司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质量手册》中的各项规定,依据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检测,信守协议,履行承诺。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公正、客户至上、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对所有检测项目提供相同质量的服务。
4、本公司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判断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发、销售、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5、作为总经理,本人坚持检测数据应公正、准确的原则,决不干预业务部门及其专业检测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独立开展检测活动。
6、本公司及检测人员对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检测样品和产品检测数据与检测结果严格保密,未经客户书面同意,保证不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7、在资质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不超出资质证书规定的检测能力范围,不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违法行为。
8、按照规定接受政府监督检查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按照规定进行资质核准,名称、地址、法律地位、关键岗位人员发生变化时,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认可范围内业务活动和体系运行的变更,应及时履行变更手续;根据检测发现的具体问题,系统分析,每年及时向所在地监察机构提出风险管控建议。
9、在环境、设施、设备及关键岗位人员发生变化,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要求时,不擅自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
10、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和标志;不伪造、变造、冒用、租赁资质证书和标志;不使用已失效、撤销、注销的资质证书和标志。
11、本公司在坚持检测公正性、独立性的前提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检测数据真实有效,为公共安全与产业质量保驾护航;优化检测流程践行绿色环保理念;拒绝任何损害公众利益的违规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专业担当履行社会使命。
12、本公司承担所提供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真诚欢迎来自社会各方的监督和投诉,投诉电话:0535-635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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